2018广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 设15个平行志
南都讯记者贺蓓 实习生 崔艺慧 黄婕楠 昨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通知规定,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其中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档,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
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通知》指出,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等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同时,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加强考试招生安全条件保障。加强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试卷保密室和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
填报志愿上,《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须在相应批次普通文理类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
“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按《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
《通知》明确了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