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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毕业证样本(15)

来源:高中家园网

招生问答

(2010年)

一、学院性质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校。学院由中国海洋大学申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立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在国家招生录取中的批次为本科三批次和专科二批次。中国海洋大学派人承担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高水平的教师承担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

2010年学院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河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江苏、浙江、贵州、广东及海南15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本科生2510人;在北京、天津、山东、上海和海南5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专科生300人。

三、收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1.收费标准: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各专业学生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在新生报到和每学年注册时一次性收取,不能减免学费、住宿费。2010年本科新生学费为10000~12000元/生·年,专科新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2010年新生住宿费标准,一般为1000元/生·年。

2.奖贷措施:符合条件的学院在籍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学年奖励约40%学习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学院已经办理山东省生源地贷款手续,目前省内17地市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另外,学院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历及学位证书

学院的毕业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达到要求的本、专科毕业生可颁发由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08年以后入学的独立学院本科生不再颁发母体学校的学位证书,学院将及时申请获取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五、录取

1.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院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公布。

2.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参考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3.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4.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如果出现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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