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证样本(4)
来源:高中家园网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照有关规定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具体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十九条 2013年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类(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包装工程)、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类(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按大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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